《關于公布第六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通知》政策解讀
原文鏈接:關于公布第六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
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政策解讀工作的通知》要求,現就經靖宇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起草,由縣人民政府印發的《關于公布第六批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通知》(靖政發〔2025〕4號)(以下簡稱《通知》)文件相關政策內容解讀如下。
一、發布通知背景目的
為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全面掌握我國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情況,進一步加強文物工作,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的 第四次文物普查的通知》(吉政發[2024]3號)要求,我縣開展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工作。
自2023年11月至2025年6月,我縣普查隊已復查三普文物101處,新發現文物126處。
二、發布通知主要內容
按照國家文物局第四次文物普查指導文件以及各個工作階段要求現在為認定不可移動文物的第三階段,以下三處遺址具有較高歷史研究價值,經過專家評審,馬架子密營遺址、李把頭溝密營遺址、千秋碑等3處不可移動文物從研究抗聯歷史、文化價值、社會價值等方面符合核定為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條件。《通知》主要包括擬公布為第六批靖宇縣市縣級文物保護單位的3處不可移動文物名稱、時代、類別和地址,并要求靖宇縣各相關單位及鄉鎮人民政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等有關法律規定,認真做好文物保護、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三、發布通知法律依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區的市級和縣級文物保護單位,分別由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備案。”
咨詢單位:靖宇縣文化廣播電視和旅游局
咨詢電話:0439-7267509
(責任編輯:縣政府辦公室)
初審:譚舒月 復審:周游 終審:高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