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宇縣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公示(第四批)
根據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要求,按照吉林省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認真做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銷號工作的通知》(〔2018〕13號)的相關規定,現對我縣已完成的整改任務(問題編號:第5項、第13項、第14項)的整改情況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一、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第5項整改完成情況
整改任務:全省目前仍有70%以上的行政村尚未實現生活垃圾“村收集、鄉轉運、縣處理”,農村垃圾亂堆亂放問題突出,嚴重污染周邊環境,群眾反映強烈。
責任單位:縣住建局、各鄉鎮黨委政府
整改目標:2020年底前,全縣9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
整改時限: 2020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實施我縣農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轉站建設項目,在7個鄉鎮建設8處垃圾中轉站,開展“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 的城鄉生活垃圾收運處理機制。
(二)2019年底前,全縣111個行政村實現農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處理,達標率93%。
(三)2020年底前,全縣111個行政村實現 “村收集、鄉(鎮)轉運、縣處理”的農村垃圾處理模式,生活垃圾垃圾得到有效處理。
(四)各鄉(鎮)成立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領導機構,負責本地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
(五)建立健全農村生活垃圾治理投入機制。各鄉(鎮)要把農村垃圾處理工作支出列入本級財政,保障我縣農村垃圾治理工作順利推進。
(六)建立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臺帳,實施整改工作月報和季查制度,每年年底對整改情況進行考核驗收。
(七)各鄉(鎮)嚴格按照農村人口千分之三的比例配備保潔員,建立專業的保潔隊伍。保潔員工資和轉運車輛等費用支出要列入本級財政。建立農村生活垃圾定點定時收集和轉運制度,做到日產日清。
整改效果:
(一)8座農村垃圾中轉站主體全部建設完成,靖宇縣農村垃圾“村收集、鎮轉運、縣處理”體系正式完成,解決農村環境臟亂差問題,農村人居環境將得到有效治理。
(二)全縣8個鄉鎮,其中靖宇鎮是城中鎮,垃圾全部由住建局統一處理,不涉及農村垃圾整治問題,其余7個鄉鎮成立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領導機構,負責本地農村垃圾無害化處理工作。
(三)全縣涉及農村垃圾治理的7個鄉鎮均按要求配備保潔員,并把農村垃圾處理工作工作支出列入本級財政,同時建立工作臺帳,保障我縣農村垃圾治理工作順利推進。
二、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第13項整改完成情況
整改任務:據有關部門調查,2015年長白山林區毀林種參總面積達7800多公頃,其中國有林地1900多公頃、集體林地5900多公頃。
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整改目標:2018年8月底前,完成違法違規參地的查處工作,有序推進已查處的違法違規參地的回收還林工作。2019年底前,完成全部違法違規參地的還林工作。
整改時限:2019年12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對2015年打擊非法侵占林地毀林種參專項整治行動中,核查的501.57公頃違法違規種參林地,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違法違規參地處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違規種參清收(起參),2019年6月前完成全部違法違規參地還林(造林)工作。
(二)對2015年以后新發生的毀林種參問題,進行全面排查,于2018年4月底前完成核查工作,2018年8月底前完成全部違法違規參地的處理,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違規種參清收(起參),2019年6月前完成全部違法違規參地還林(造林)工作。
(三)按照“誰破壞、誰恢復”原則組織,責令責任人行為人在規定時間內,按照相關造林技術規程要求,限期恢復植被,各地要對植被恢復情況進行監督指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違法違規參地的還林工作。
(四)2019年10月底前,組織毀林種參問題整改情況“回頭看”行動,逐個地塊進行核查,確保不遺漏、不反彈,全面整改到位。
整改效果:
(一)制定了《關于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關于毀林種參問題整改任務實施方案》。組織各場、站對施業區內所有毀林種參進行全面排查。
(二)為了加強森林資源管理保護工作,強化林場、林業站的森林資源管理與保護職責,將林場、林業站及鄉鎮生態護林員有機結合,形成森林資源網格化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
(三)涉及到違規種參問題已全部完成起參工作,并已全部還林。
三、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反饋問題第14項整改完成情況
整改任務:督查期間,督察組收到大量群眾舉報投訴,其中已經核實的破壞森林、草原、濕地面積分別達8120公頃、3265公頃、2868公頃。
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局
整改目標:2018年6月前,完成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期間群眾舉報問題涉及的森林、草原、濕地破壞面積的排查審核工作。2020年底前完成問題整改。
整改時限:2020年10月底前
整改措施:
(一)對省廳反饋我縣中央環保督察期間群眾舉報破壞森林資源的10個案件,依據森林資源檔案、林地“一張圖”,于2018年3月20日前完成現地調查核實工作,分門別類登記造冊,逐個案件落實整改措施。
(二)對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查處工作。依據排查結果,結合清收還林和案件查辦,邊查案、邊清收、邊還林,對今年能還林的要全部還林,對今年不能還林且具備還林條件的,要確保在2020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還林。
(三)依據第二次濕地資源調查檔案數據,對轄區內破壞濕地、非法占用濕地問題進行全面排查,在2018年5月底之前完成全部排查工作。依據排查結果,制定濕地恢復計劃,2020年12月底前要完成全部破壞及非法占用濕地的恢復工作。
(四)落實濕地恢復主體責任,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濕地保護修復制度方案的實施意見(吉政辦發【2017】80號)》,全面開展毀壞濕地修復工作。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還濕階段性目標、鞏固成果。2020年12月底前完成全部還濕任務、濕地生態狀況得到明顯改善。
整改效果:
(一)全面開展毀林問題排查和整治工作,發現問題進行依法處置。
(二)加大宣傳力度,配備專門宣傳車,深入村屯廣泛宣傳。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力度,增強全民生態保護意識。設立舉報獎勵電話,充分調度百姓對生態環境保護問題的積極性,更好解決環保問題。
公示網址:http://www.jr14.cn/zwgk/zgzl/
公示時間: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9日,共7天。
公示舉報受理部門:靖宇縣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聯系電話:0439-7225820
聯系地址:靖宇縣河南街
(責任編輯:靖宇縣環保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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